【教務處公告】因應疫情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相關措施

【教務處公告】因應疫情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相關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公告之「111年12月2日公告之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Q&A及111年11月14日公告之大專校院防疫措施 Q&A辦理」辦理。

二、因防疫措施穩健開放,111學年度第2學期以實體授課為主。

三、防疫期間上課須知:
  1. 教師進行實體授課時:
A.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不戴口罩。
B.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各實體課程之學生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上課期間禁止在教室內飲食。3月6日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佩戴口罩」措施,但基於防疫與健康考量,建議仍佩戴口罩上課
  2. 上體育課時得免戴口罩,但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若於課程期間無運動行為或運動結束後,須佩戴口罩。
  3. 防疫期間請任課教師確實點名,以掌握學生出缺勤狀況。
四、遠距教學申請:
  1. 本校教師若有下列情形,可申請遠距(同步或非同步)教學篩檢結果為陽性,依法執行隔離措施,並自隔離期滿日之次日起算,篩檢陰性且無症狀者,即恢復實體上課。
  2. 申請遠距教學之教師,請填寫「遠距教學需求申請單」,向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提出申請,遠距教學以5天為限。
五、如有學生無法入班上課並教師在未染疫情況下,請採用混成教學(即實體/線上課程並行)模式,教師仍請依規定到校授課,除確診者配合防疫規定期間線上上課外,其餘學生一律到學上實體課。
六、實施遠距教學,仍需掌握學生到課狀況、學習情形,並檢核教學成效。
七、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規範有滾動修正,本校規範亦配合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