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上課日暨教務相關注意事項、新生及特殊身分生課程初選事宜

一、111年9月5日(週一)為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
二、開學後之教務相關事項如下:
  (一)註冊時間:請學生於9月5日(週一)起至9月8日(週四)止辦理。假日則於雲起樓117辦公室(學生服務中心)設有假日工讀服務櫃台,協助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辦理註冊。
  (二)需要申請學分抵免者(轉學生、新生),請自行登入學生系統,點選學分抵免項目,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等資料,並於9月16日(週五)前提出申請,俾憑辦理。
  (三)本學期課程加退選時間,學士班為9月5日(週一)至9月8日(週四)下午3時止,研究所(碩士班、碩專班、博士班)至9月12日(週一)下午3時止。
  (四)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得自9月13日(週二)至9月19日(週一)辦理課程補選
    1. 所選課程停開,得補加選其他課程以資替代;
    2. 應屆畢業生缺修畢業所需課程或學分;
    3. 大三生確定在大四要全年實習或參加境外交換者;
    4. 當學期所修學分數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者。
  (五)請學生自行登入學生系統確認選課結果,確認時間為9月13日(週二)起至10月5日(週三)止。如有錯誤需修正,請於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若於截止日前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不得再修改。
  (六)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於開學後一個月內(9月13日至10月5日止)得辦理課程棄選,惟以一科為限。學士班學生請至學生系統辦理,研究生須經導師或指導教授(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相關法規已公告於教務處網頁,請上網查閱。


這是一張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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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期選課作業程序、時間表:
辦理事項 日期 內容說明
初選 全校新生
(含大學生、碩士、
碩專、博士生)
8月29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日(四)下午3點止
1. 請學生依各選課階段自行上學生選課系統選課。
2. 每階段選課最後一天下午3點以後,進行課程篩選,課程篩選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閱。
轉學(系)生、復學生 8月29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日(四)下午3點止
大一新生英文課程初選 選課系統將依測驗結果
自動帶入班別
大一新生英語能力測驗日期為8月29日。
選課結果查詢與
列印課程清單
各階段選課截止後 請學生自行上網(學生系統)檢閱選課結果,確保選課資料正確。
開學日 9月5日(一) 正式上課。
網路加退選 大學生 9月5日(一)凌晨0點至
98日(四)下午3點止
1. 課程加退選一律線上作業,恕不接受紙本加退選(除超修學分申請外),請學生逕自選課系統選課。
2. 大學生選課登記時間為4天,每天凌晨0點至下午3點,每天登記並抽籤分發,請每天確認選課結果,共有4次選課機會。
3. 研究生加退選至9月12日下午3點,但假日(9月9日至9月11日)不抽籤。
研究生(碩士、碩專、博士)、交換及研修生 9月5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2日(一)下午3點止
補選 913日(二)
919日(
符合補選資格之學生,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填寫「課程補選申請表」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補選資格詳見本校「學生選課辦法」。
棄選 913日(二)至
105日(三)止
1. 學士班:請自行至學生系統辦理棄選作業。
2. 研究生:請填寫「課程棄選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選課結果確認 913日(二)至
105日(三)止
【學生專區學生系統課程課表】
所有學生均須至學生系統做選課結果確認,截止日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教務處將一併做最後確認,確認後不得再修改。

項次 辦理事項 內容說明
1 修習學分數
最低限制
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第四學年及延畢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1門課
2 學程IDP系統 1. 請同學自行於佛光課程網確認好欲選科目及課程時段後,至IDP系統進行課程預排,完成後點【確認鍵】,確認後不可再更改。
2. IDP系統【確認鍵】開放時間:66日(一)至69日(四)
3 選課系統 1. 系統學分限制:登記上限33學分,系統篩選上限為27學分(研究所依各系所規定辦理),學生課程登記超過33學分,將無法於選課系統再加選課程。
2. 登記課程時允許課程衝堂,請同學務必調整志願序。
3. 每階段選課結束後進行亂數抽籤,選課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看。
4. 為防止選課資料遭有心人士竄改,選課密碼若為初始預設密碼(fgu@生日月日),請先至單一簽入系統進行修改密碼作業,否則將無法選課。
5. 個人密碼應妥善保管,並於使用後確實登出系統,以防選課資料遭篡改
6. 選課專區路徑:佛光大學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選課專區
選課公告、選課時程、選課注意事項、系統操作說明都在這裡。
4 超修學分申請
►申請表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加退選期間填表申請。
申請資格為:
1. 申請台美雙學位者(須經國際處認證)。
2. 學生學期學業名次在該系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者。
5 校際選課 1. 依據「佛光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辦理。
2. 學生申請校際選課請填妥「校際選課申請單」,於加退選截止日前正本送至教務處註課組,逾期視同未完成選課手續。
3. 修習他校課程請務必瞭解並遵守開課學校之修課相關規定。
6 學分抵免 1. 111-1學期應於9月16日前完成申請,並以一次為原則。
2. 請自行至學生系統申請並列印,連同成績單正本一併送出申請。
7 延畢生學分費
計算標準
收費標準詳見會計室網頁學雜費專區學雜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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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P與選課系統
操作說明
佛光課程網 IDP系統 選課系統 學生系統 教務處選課專區 教務處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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