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函】113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

一、    本府為鼓勵本市高中職以上學生同儕相互學習的精神,提升學習意願與品質,強化生涯輔導,提高讀書風氣,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    本計畫補助方案對象有二,並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得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方案一:自主學習計畫,以設籍本市並就讀大專院校之學生。
           (二)方案二:翻翻同樂會,以就讀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及嘉義市各公私立高中職之在籍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