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据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10年10月8日师大体研中字第1101025642号函办理。 |
二、 |
旨案前经本署110年3月31日台教体署学(三)字第1100010648号函(谅达),惟因应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仍处于二级警戒状态,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及各该地方政府所公告防疫措施,爰调整相关研习场次及日期,说明如下: (一)宜兰场:延期至110年10月30-31日办理。 (二)台北场(二):延期至110年11月6-7日办理。 (三)屏东场:延期至110年11月13-14日办理。 |
三、 |
如有活动相关问题,请洽旨案联络人: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许雅淳小姐,联络电话:02-77493243,电子信箱:ychsu1126@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