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班别 | 学位考试申请截止日 | 学位考试截止日 | 纸本论文定稿缴交暨领取毕业证书截止日 |
硕士班 博士班 硕专班 |
1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
111年9月30日
※请自行预留修改论文时间
(星期五) |
1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
二、逾111年9月30日(五)未完成毕业离校手续并领取证书者,取消当学期毕业资格:
(一)修业年限尚未届满者:视同延毕,学生应依学校规定缴交111学年度第1学期学杂费。
(二)修业年限届满者:视为未通过毕业条件,依规定退学。
三、如硕士班学生已获本校或他校博士班录取者,录取学校应同意渠等出具切结书后先行注册入学,惟渠等未能于111年9月30日前缴交学历证明文件者,则依学校规定撤销其入学资格。如有相关问题请迳洽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分机11110-11113
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