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EMI教学资源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鼓励大专校院教师组成EMI教学专业社群,以推动同侪学习、教学经验交流、教材编修、教学研究发展等主题学习,达成教师增能及提升教学品质之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
二、 | 社群成员须由至少四位教师组成,每位教师以参加一个社群为限。每社群须由一名专任教师担任召集人负责规划、联系与相关成果汇整。 |
三、 | 各社群召集人请于112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填妥计画申请书缴交至本中心。经审查会议后,于112年6月6日(星期二)公告补助名单与金额,并以电子邮件通知召集人。社群执行期程为112年6月6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二)。 |
四、 | 成果分享会日期预计为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确切时间请依本中心网站公告为主。成果报告书缴交期限为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 |
五、 | 每案补助额度上限七万元,补助件数及金额视当年度预算而定。 |
六、 | 计画网站与申请表单下载:https://www.obe.ntnu.edu.tw/index.php/rcemi_zh/rcemi_instructor_community_zh/ 。 |
七、 | 联络方式:本校承办人罗小姐,电话:(02)7749-5904,电子邮件:vivianne@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