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函】「113年度大港青年实习媒合计画」

    一、    为提升本市青年职涯竞争力及能量,本局推动「大港青年实习媒合计画」,作为连结平台角色,持续与高雄市学校、相关企业交流合作,整合高雄市实习资源,与企业共同推动人才培育,为高雄青年学子网罗各行各业的实习职缺,爰办理旨揭计画。
     二、    适用实习申请对象为设籍高雄或于高雄市辖内各高中职、大专校院、研究所具学籍之青年。(含113年应届毕业生)
     三、    申请方式请迳至「大港青年实习站」搜寻职缺、投递履历,由各实习企业筛选面试及录取,参与完成至少160小时实习时数,于实习期间企业提供符合劳动基准法规定之薪资。
     四、    检附活动海报电子档(EDM)1份,请协助发布于学校网页并转知学生参与。
     五、    本计画大港青年实习站网页连结: https://youth.kcg.gov.tw/intern/,如需洽询计画相关问题,可连系本案执行窗口周小姐、张小姐,电话:07-3321068分机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