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种子师资分为一般种子师资(以下简称为一般师资)及专业种子师资(以下简称为专业师资),一般师资目标对象系针对院校共同科系(文法商)、高级中等学校艺术文创暨服务科系及高中职以下具自然科教师或从事相关业务者;专业师资目标对象系针对大专校院暨高级中等学校理学工程科系、大专院校医农生物与餐饮科系及高级中等学校餐饮科系者。 |
二、 | 全程参与者可取得回训时数证明,得用于申请一般师资或专业师资培训证明书,一般师资需5年内累积9小时回训时数,专业师资需5年内累积回训时数15小时,得办理种子师资资格之展延。 |
三、 |
本年度「一般/专业种子师资增能回训暨观摩研习营」共办理3场次,每场次人员限额60名,课程资讯如下(简章详如附件): (一)时间及地点: 1、北区场次:112年7月27日(星期四),国立台湾海洋大学行政大楼第2演讲厅。 2、中区场次:112年7月26日(星期三),朝阳科技大学理工大楼5楼E-520会议。 3、南区场次:112年8月25日(星期五),国立高雄科技大学南区毒化灾专业训练中心512教室。 (二)参加对象:取得107-111年教育部核发或换发之校园职业安全卫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训练推动计画「一般/专业种子师资资格培训证明书」者。 (三)报名时间: 1、北区及中区场次:即日起至112年7月14日(星期五)23时59分,额满为止。 2、南区场次: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星期一)23时59分,额满为止。 (四)报名方式:请至「教育部学校安全卫生资讯网」(https://www.safelab.edu.tw/ )之「种子师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