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美术馆  函 ]113年春季实习申请事宜


一、本馆113年春季实习作业时间如下:
   (一)实习日期与时间如下述,倘无法配合来馆实习者请勿申请:
   1、实习日期:自113年1月23日(二)至6月7日(五)。
   2、实习时间:实习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或周二至周六。
   3、实习时间请参阅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依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附件2),倘实习总时数未达200小时或请假时数(含事、病假及旷职时数)累计达 64 小时以上,不予发给实习证明。
   (二)申请截止日:112年10月31日前(邮戳为凭),请邮寄或亲送至本馆行政区(教育暨公共服务部),并请于信封外加注为实习申请资料。
   (三)公告录取结果:112年11月30日前公告于本馆官网(www.kmfa.gov.tw)。
 二、凡欲参加本馆实习者,需具备基本电脑操作技能,并依据本馆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办理申请登记。申请文件如下:
   (一)实习申请书乙份。
   (二)就读学校(含系所)发正式公函(请使用正确公文格式)予本馆,或提供推荐函两封,二项择一。
   (三)自传(含实习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实习计划书,含实习目标、项目、方法、期间等。
 三、本馆美术东二路平面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实习期间实习生于此停放汽车需付费,停放机车另依规定申请停车优惠,相关付费规定详本馆官网最新消息/高雄市立美术馆美术东二路平面停车场收费须知:https://reurl.cc/YWEynL。
 四、检附本馆113年春季实习生需求表(附件1)、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含实习申请书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