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  函 】「证券交易相关法规与实务乙科」及「投信投顾相关法规乙科」测验之宣传资料

一、    依「证券商同业公会办理证券商业务人员资格测验办法」第六条规定,凡取得投资型保险商品业务员测验合格者,可报考「证券交易相关法规与实务乙科」测验,合格者发给「证券交易相关法规与实务」专业科目测验成绩合格证明,取得证券商业务员同等资格;另依「证券投资信讬事业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第六条之一规定,具备投资型保险商品业务员资格或信讬业业务人员信讬业务专业测验合格者,报考「投信投顾相关法规(含自律规范)乙科」,取得合格证书者得从事办理受益凭证之募集发行、销售及私募等业务。
     二、    为协助符合上述测验报考资格之学生取得上述证照,提前为职涯发展准备,请 贵校协助张贴测验宣传资料(详附件)转知相关讯息,并鼓励学生踊跃报考。
     三、    如欲进一步了解上述测验资讯,请至本基金会测验中心报名系统(https://examweb.sfi.org.tw/regexam/index.aspx)查询,亦欢迎学校系所申请团报,洽询专线:(02)2357-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