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113年學年度第1學期本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

各位老師及同學,大家好:
 
 教育部為鼓勵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以下簡稱國際競賽),拓展國際視野,強化學生專業新知、技藝能發展,特別辦理「11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
 
一、補助對象及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予補助:
 
(一)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二)經國內賽選拔: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
 
二、補助範圍:
 
(一)補助學生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設計類補助之國際競賽種類,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定者為限,學校申請不限案數,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以補助學生個人或團體出國參加國際競賽之經濟艙機票費用、實際參賽或領獎日之膳宿費為限,並依國家地區以下列金額為限:
 
(一)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二)美洲、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五萬元。
 
(三)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六萬元。
 
四、受理方式與時間:
 
 ( 一)申請時間:113年04月29日(一)至113年05月17日(五)截止
 
(二)凡符合補助條件,請填寫申請表。電子檔請e-mail寄至typan@gm.fgu.edu.tw 潘姿穎 俾利送件至教育部。
 
詳細資料與申請表: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