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3-2學期教學行事曆刪除畢業班期末考週 2025-03-06 張鳳琪 單位訊息 電子報 校內公告系統 一、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五項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二、依前述法規規定,並因應教育部教學品質查核,因此刪除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行事曆第十四週(5/19-25)畢業班期末考週、及第十五週(5/28)畢業班成績登錄截止。修正後行事曆置於教務處網頁,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s://reurl.cc/04LEmM 教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