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函】113年7月3日至113年8月30日辦理113年實習實施計畫

    一、    為將學校課堂理論與實務應用結合,本館訂於旨揭期間辦理實習實施計畫,實習期間需滿280小時基本時數且需通過評核,方可核發實習證明。
     二、    實習期間無支付實習學生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請務必為錄取實習學生投保相關意外傷害保險。通知錄取名單後請與本館簽訂校外實習合約書。
     三、    113年度提供暑期實習名額共計95名,實習內容及申請要件請參考所附大專生實習名額規劃表。敬請協助彙整欲報名至本館實習學生的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檔名為「學校簡稱+科系+姓名+113大專生實習申請」,於113年4月8日(一)前以電子公文方式函覆,逾期不受理。
     四、    實習名額有限,本館將依申請要件、實習組室志願序、相關學經歷及簡要實習計畫等決定錄取名單,於5月17日(五)以前於本館官網(https://www.nmns.edu.tw/)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為妥善運用實習資源,惠請協助再次確認正取學生到館實習意願,若有正取學生欲放棄實習,請於5月24日(五)以前,以電子郵件告知本館承辦人員,以利辦理備取作業。若錄取之實習生無故未報到或擅自找人替代,將取消其實習資格,並納入貴校後續年度學生來館實習申請評核之參考。
     五、    檢送大專生實習實施計畫、大專生實習名額規劃表及實習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 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