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關於「16+2彈性教學週」學生請假事宜說明

各位師長、同學大家好:

本學期「16+2彈性教學週」期間學生請假規範如下:
一、學生出席情形由「任課教師」負責控管。若所修課程任課老師規劃實體上課至18週,學生若想在原課程時間報名參加學院或學系辦理之多元學習課程,請務必向「原課程之授課教師」請假。
二、由於上學期試辦16+2後之檢討會議,有單位/老師提出建議,希望+2週期間學生能到「學生請假系統」請假,以便掌握學生出席情形。但由於學生請假系統是用於「學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無法到校上課」而16+2期間,學生有到校上課事實,因此與學務處協調結,若有前述第一點之情形,仍以口頭或通訊軟體訊息向原任課老師請假為原則。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分機11123、11110)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