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專業證照獎勵,請於11/28前提出申請

本學期「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至開放申請,請依下列步驟完成申請流程:

  1. 上傳申請書

    進入【校園E化系統】 → 點選「獎學金申請」 → 選擇「114-1學習支持機制-專業證照獎勵」 → 按「申請」 → 上傳證照影本申請單

           ⚠ 注意:若資料不齊將退件,且如未於申請期限內補件並重新送出,視同放棄申請。
         
**若有多筆證照需申請,請於「獎助學金系統」內同一單附件上傳多張證照 (該系統需等第一筆申請核定過後才能再申請下一筆)

  1. 填寫學生學習成果蒐集系統

    進入【校園E化系統】 → 點選「學生學習成果蒐集系統」 → 選擇「公職考試與一般證照」 → 選擇考證的學年度按「新增」 → 填寫內容。
    *若為3/1-7/31間考到的證照,請選擇113學年第二學期後,再按新增。
  2. 簽收領據

    經審查通過後,請依公告結果至教務處簽收領據,並出示證照正本驗證。
    送件時請攜帶證照正本;若為電子證照,請現場開啟檔案,驗畢即歸還。
    請於 12 月 5 日(五)前完成以上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證照申請區間

  • 證照取得區間(須為在學期間):114年3月1日 至 11月28日
  • 申請期間:114年9月15日 至 114年11月28日
  • 每張證照僅能申請 1 次。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學涯中心 曾小姐 分機11162
EMAIL:yhtseng@mail.fg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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