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5年1月13日(二)「114學年度第一次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委員會會議」決議,114-2學期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補助資訊如會議紀錄(下載),內容包含各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補助人數、補助行政助理經費總表、教學獎助生課程數。
二、「114-2學期研究生獎學金補助名單」請於115年03月15日前填寫並繳交「推薦申請表、印領清冊」,建議再附上學生的銀行存摺影本、成績排序或會議記錄,以利匯款。
三、根據「114學年度第一次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委員會會議」決議,自 114-2 學期起,補助教學獎助生之課程,修課人數原則以 15 人以上為準,最低不得低於 12 人(含)。未達 12 人之課程,教務處將收回補助;惟有全齡生修課之課程,不受前述人數限制。
四、自107-2學期起教學助理一律歸類為勞僱型均享有勞健保等相關保障,TA生須進行簽訂契約暨納保作業,完成起聘日起才能計算薪資,薪資及聘用期(勞保期間)無法追溯,為避免影響學生權益,請注意「學生應徵」及「審核TA資格」兩項作業務必準時完成,敬請各位協助,謝謝您。
114-2學期 TA申請、審核作業流程:
| 項次 | 內容 | 時間 | 備註 |
| 1 | 教師申請 | 12/31(三)-1/11(日) | 附件一 ※課程初選1/5-1/8 |
| 2 | 開課單位收件/審核 | 1/12(一)-1/18(日) | 附件二 |
| 3 | 學院排序/審核 | 1/19(一)-1/25(日) | 附件三 |
| 4 | 學生應徵 | 1/26(一)-2/4(三) | 附件四 |
| 5 | 審核TA資格 | a.授課老師:2/5(四)-2/10(二) b.教務處:2/11(三) |
附件五 |
以下為開課單位進行排序與推薦作業時,提供參考之事項:
1. 依據「佛光大學教學獎助生實施暨獎勵辦法」第5條,以學士班、必修及大班為給予TA補助原則。
2. 根據「114學年度第一次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委員會會議」決議,自 114-2 學期起補助教學獎助生之課程,修課人數原則以 15 人以上為準,最低不得低於 12 人(含)。未達 12 人之課程,教務處將收回補助;惟有全齡生修課之課程,不受前述人數限制。
3. 「TA系統」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登錄。
教務處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敬上
韓鳴展 分機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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