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欲申請「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者,請依公告時限提出申請 2025-03-18 陳芝穎 單位訊息 校內公告系統 首頁校園活動 依據:本校「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如欲申請學、碩士一貫修讀者,請於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申請表,並依據各系所學生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之規定檢附申請資料,向所屬學系所提出申請。 二、各學系收件審核後,請於114年5月16日前提送至教務處覆核。 三、申請核定結果統一於114年6月13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首頁處提供查詢。 教務處 註冊與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