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士班、研究所轉系(組)簡章(申請自1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一、申請及收件日期:

115年5月11日9時起至115年5月15日17時止(逾時不收件)。

二、申請說明:
1.依據本校學則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四條及第六十四之一條規定辦理。 
2.各學系轉系(組)審查要件與招收名額詳如附件轉系簡章。 

三、應辦手續:
1.填轉系(學位學程)申請表一份(下方附件)。
2.上述資料填妥,檢附擬轉入學系(學位學程)規定之相關資料,逕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統一會辦。

四、附件:
1. 115-1學年度學士班轉系簡章
2. 115-1學士班轉系-申請表
3. 115-1學年度研究生轉系簡章
4. 115-1研究生轉系-申請表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