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上課日暨教務相關注意事項。

主旨: 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上課日暨教務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 本校「115學年度行事曆」、《學生選課辦法》。
公告事項:  
一、 115年9月14日(週一)為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
二、 開學後之教務相關事項如下:
  (一)註冊時間:請學生於9月14日(週一)起至9月18日(週五)止辦理。假日則於雲起樓109室(一站式服務中心)設有假日工讀服務櫃台,協助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辦理註冊。
  (二)需要申請學分抵免者(轉學生、新生),請自行登入學生系統,點選學分抵免項目,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等資料,並於9月14日(週一)前送至開課單位,俾憑辦理。
  (三)本學期課程加退選時間為9月14日(週一)至9月23日(週三)下午3時止。
  (四)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得自9月24日(週四)至9月30日(週三)辦理課程補選:
  1. 所選課程停開,得補加選其他課程以資替代;
  2. 應屆畢業生缺修畢業所需課程或學分;
  3. 大三生確定在大四要全年實習或參加境外交換者;
  4. 當學期所修學分數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者。
  (五)請學生自行登入學生系統確認選課結果,確認時間為9月24日(週四)起至9月30日(週三)止。如有錯誤需修正,請於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若於截止日前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不得再修改。
  (六)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已選修之科目依教務行事曆規定之期限內,得申請辦理棄選。本學期課程棄選期間自11月16日(週一)起至12月4日(週五)止。棄選後,學分費不退費,修讀總學分數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學士班學生請至學生系統辦理,研究生須經導師或指導教授(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相關法規已公告於教務處網頁,請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