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康第1重送:抽APPLE WATCHS8 3名!【線上填答限定】
線上問卷, 依下列規則抽出3名獲獎者。
- 完成線上問卷有效填答人數達 400名 時,進行第1次抽獎,抽出 APPLE WATCH S8 1名。
- 完成線上問卷有效填答人數達 800名 時,進行第2次抽獎,抽出 APPLE WATCH S8 1名。
- 完成線上問卷有效填答人數達 1,200名 時,進行第3次抽獎,抽出 APPLE WATCH S8 1名。
- 好康第2重送:參加活動抽 IPHONE 14 128G 1名!-
本次線上問卷填答加電訪人數皆可參與IPHONE抽獎,抽出1名獲獎者。
112年度完成線上問卷填答或是接受電訪方式調查的校友皆可參加 IPHONE 14 128G 抽獎,1名。
一、抽獎結果如下:
二、獎品領取方式:
- 本中心於公開抽獎後發送得獎簡訊通知得獎者至本中心兌領,得獎者請依規定填寫相關資料。
- 得獎者於兌獎時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證件及得獎電子郵件,以供核對資料。
- 如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須攜帶得獎者及代領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及得獎者出具之書面委託書,經本中心人員查證無誤後,方能進行兌獎。
三、稅法規定:
- 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金額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但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
- 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所得總額,全年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外,其餘得獎者均須開立。
- 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先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 得獎者應於兌獎前繳交稅金,並須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所得稅,拒絕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上述扣繳稅款,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扣繳義務人應於次月10日前將代扣稅款向國庫繳清;若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
四、獎品兌獎期限及注意事項:
- 獎品兌領期限為112年11月20日(三)下午5時止,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得獎者不得異議。
- 得獎者因登錄資料不實,致本中心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寄送獎品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規定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品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等值商品、兌換現金或指定獎品樣式,且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
- 得獎通知單及獎品寄送通訊地址僅限於臺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 本中心擁有活動變更、修改、取消之權利,並於佛光大學教務處官網公告,不另行通知。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現場抽獎影片詳見:https://pse.is/5d9h58
※抽獎編號依照填寫時間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