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程初選事宜及選課注意事項

主旨: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程初選事宜及選課注意事項。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及「113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選課方式採線上登記課程、系統亂數抽籤。本次課程初選依學生身分不同,規劃時間如下:
(一)全校舊生(含延畢生):第一階段時間自1131230日(週一)凌晨0點至11413日(週五)下午3點止。第二階段時間自11418日(週三)凌晨0點至11419日(週四)下午3點止。
(二)特殊身分學生選課:當學期身分為寒轉生、復學生、碩士班提前入學生、春季班境外生者,選課時間自114210日(週一)凌晨0點至114213日(週四)下午3點止。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程初選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參閱。
三、 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各學系(所、中心)開課課程,請於1131216日起至本校「佛光課程網」(網址:reurl.cc/10v9dm)查詢。
四、選課相關規定及系統操作說明請參考教務處選課專區網頁(網址:reurl.cc/WLQQ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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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學期選課作業程序、時間表:
辦理事項 日期 內容說明
課程預排 學士班舊生 1219日(四)至
1225日(三)止
請至IDP系統預排課程,預排完成請點選【確認鍵】,並於選課期間登入選課系統,預排資料才會帶入選課系統。
確認後將無法修改預排資料。
大四及延畢生毋須預排課程,請直接上選課系統選課。
初選 全校舊生
(含延畢生)
1
階段
1230日(一)凌晨0點至
13日(五)下午3點止
1. 請學生依各選課階段自行上學生選課系統選課。
2. 已完成IDP系統預排課程者,請務必再登入選課系統確認預排課程已帶入,並進行選課。
3. 每階段選課最後一天下午3點以後,進行課程篩選,課程篩選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閱。
2
階段
18日(三)凌晨0點至
19日(四)下午3點止
寒轉生、復學生、
碩士班提前入學生、
春季班境外生
210日(一)凌晨0點至
213日(四)下午3點止
選課結果查詢與
列印課程清單
各階段選課截止後 請學生自行上網(學生系統)檢閱選課結果,確保選課資料正確。
開學日 217日(一) 正式上課。
網路加退選 全校學生 217日(一)凌晨0點至
224日(一)下午3點止
1. 課程加退選一律線上作業,恕不接受紙本加退選(除超修學分低修高申請外),請學生逕至選課系統選課。
2. 選課登記時間為每天凌晨0至下午3點,每天登記並抽籤分發(週末22223日可登記但不抽籤),請每天確認選課結果,共有6次選課機會。
補選 225日(二)
33日(
符合補選資格之學生,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填寫「課程補選申請表」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補選資格詳見本校「學生選課辦法」。
選課結果確認 225日(二)
33日(
【學生專區學生系統課程課表】
所有學生均須至學生系統做選課結果確認,截止日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教務處將一併做最後確認,確認後不得再修改。
棄選 421日(一)至
59日(五)止
1. 學士班:請自行至學生系統辦理棄選作業。
2. 研究生:請填寫「課程棄選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選課注意事項:
項次 辦理事項 內容說明
1 修習學分數
最低限制
(詳細請見本校學生選課辦法
大學部: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第四學年及延畢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1門課
研究生:碩士在職專班與一般碩士班學生得互選課程,以每學期三門課或九學分為原則。
2 學程IDP系統 1. 請同學自行於佛光課程網確認好欲選科目及課程時段後,至IDP系統進行課程預排,完成後點【確認鍵】,確認後不可再更改。
2. IDP系統【確認鍵】開放時間:1219日(四)至1225日(三)
3 選課系統 1. 系統學分限制:登記上限33學分,系統篩選上限為27學分(研究所依各系所規定辦理),學生課程登記超過33學分,將無法於選課系統再加選課程。
2. 登記課程時允許課程衝堂,請同學務必調整志願序。
3. 每階段選課結束後進行亂數抽籤,選課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看。
4. 為防止選課資料遭有心人士竄改,選課密碼若為初始預設密碼(fgu@生日月日),請先至單一簽入系統進行修改密碼作業,否則將無法選課。
5. 個人密碼應妥善保管,並於使用後確實登出系統,以防選課資料遭篡改
6. 選課專區路徑:佛光大學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選課專區
選課公告、選課時程、選課注意事項、系統操作說明都在這裡。
4 超修學分申請
  1. 申請表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
  2.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加退選期間填表申請。
申請資格為:
1. 申請台美雙學位者(須經國際處認證)。
2. 學生學期學業名次在該系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者。
5 校際選課 1. 依據「佛光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辦理。
2. 學生申請校際選課請填妥「校際選課申請單」,於加退選截止日前正本送至教務處註課組,逾期視同未完成選課手續。
3. 修習他校課程請務必瞭解並遵守開課學校之修課相關規定。
6 學分抵免 1. 應於加退選截止日(以行事曆為準)前完成申請,並以一次為原則。
2. 請自行至學生系統申請並列印,連同成績單正本一併送出申請。
7 延畢生學分費
計算標準
收費標準詳見會計室網頁學雜費專區學雜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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