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及收件日期:
114年5月5日9時起至114年5月9日17時止(逾時不收件)。
二、申請說明:
1.依據本校學則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四條及第六十四之一條規定辦理。
2.各學系轉系(組)審查要件與招收名額詳如附件轉系簡章。
三、應辦手續:
1.填轉系(學位學程)申請表一份(下方附件)。
2.上述資料填妥,檢附擬轉入學系(學位學程)規定之相關資料,逕送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統一會辦。
四、附件:
1. 114-1學年度學士班轉系簡章
2. 114-1學士班轉系-申請表
3. 114-1學年度研究生轉系簡章
4. 114-1研究生轉系-申請表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