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美術館  函 ]113年春季實習申請事宜


一、本館113年春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
   (一)實習日期與時間如下述,倘無法配合來館實習者請勿申請:
   1、實習日期:自113年1月23日(二)至6月7日(五)。
   2、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3、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附件1),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附件2),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不予發給實習證明。
   (二)申請截止日:112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三)公告錄取結果:112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本館官網(www.kmfa.gov.tw)。
 二、凡欲參加本館實習者,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並依據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申請登記。申請文件如下: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三、本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為收費停車場,實習期間實習生於此停放汽車需付費,停放機車另依規定申請停車優惠,相關付費規定詳本館官網最新消息/高雄市立美術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收費須知:https://reurl.cc/YWEynL。
 四、檢附本館113年春季實習生需求表(附件1)、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含實習申請書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