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

各位老師、同學大家好:

為鼓勵全國大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或技藝競賽,拓展國際視野,強化專業能力與技藝發展,教育部現開放申請相關補助。

凡計畫於 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 期間,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且符合「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之規定者,皆可提出申請。

📌 補助說明摘要:
一、補助競賽類型與範圍:
.所參加之國際競賽組別,原則上最近三年平均須有十個以上國家參與。
.非具國際性、與高等教育無直接關聯、或屬表演賽、邀請賽、觀摩賽者,不在補助範圍內。
.設計類競賽種類須為教育部核定之「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定者,且同一作品最多2人且以一次為限。

二、申請對象與資格條件:
.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專校院在學期間代表學校出國參賽。
.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最近兩年內曾在國內外學術或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2. 經國內賽選拔:曾於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中獲優異名次。

三、補助原則:
.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學校自籌款比例應達出國總經費20%以上(若屬國內賽選拔者,經核可得免提配合款)。
.每位學生每年限補助一次,且不得與其他補助重複。
.教育部將視申請案的可行性、重要性及政策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申請案核定後,學校應依教育部意見修正並函報同意後始得辦理。
.申請補助團體同一競賽、同一隊伍至多5人。

四、補助內容與金額上限(僅限經濟艙機票與參賽期間膳宿費):
.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18,000元
.美洲、大洋洲、非洲:每人新臺幣50,000元
.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60,000元

📅 申請截止日期:
114年5月16日(五)17:00

📧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務必填妥申請表,並於期限前將電子檔寄送至:yhtseng@gm.fgu.edu.tw(曾小姐,分機11162),以利彙整送件至教育部。

📎 詳細辦法與申請表下載:
請參閱「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要點.odt」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承辦單位,謝謝。

教務處 學生學習與生涯發展中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