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出國期間:115年2月1日 至 115年7月31日
申請截止:114年11月7日(五)17:00 前
一、補助競賽範圍
- 近三年同一競賽之參賽國家數平均達 10國以上。
- 不補助:不具國際性、與高教無直接關聯之活動、表演/邀請/觀摩賽。
- 設計類:限教育部公告之「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同一作品至多2人、且僅補助一次。
- 具中華民國國籍,為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並 代表學校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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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符合下列其一:
- 近2年曾獲國內外競賽優異名次
- 曾於全國性競賽獲選為代表。
- 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學校需自籌20%以上;若經國內賽選拔並核可者,得免提配合款。
- 每位學生每年限補助一次,不得與其他政府補助重複。
- 同一競賽同一隊伍最多補助 5 人;實際金額由教育部審核核定。
- 亞洲:每人最高 NT$18,000
- 美洲/大洋洲/非洲:每人最高 NT$50,000
- 歐洲:每人最高 NT$60,000
- 於截止前填妥申請表電子檔寄至 yhtseng@gm.fgu.edu.tw ,由本校彙整送教育部。
- 作業要點與申請表單:請見〈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含申請表)〉。
- 請先確認競賽是否符合「國際性」與近三年參賽國家數門檻。
- 設計類請對照教育部公告名單;同一作品請注意「人數上限與一次性補助」規定。
- 勿與其他政府計畫重複申請;差旅與期間需與實際參賽日程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