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學後之教務相關事項如下:
(一)註冊時間:請學生於9月5日(週一)起至9月8日(週四)止辦理。假日則於雲起樓117辦公室(學生服務中心)設有假日工讀服務櫃台,協助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辦理註冊。
(二)需要申請學分抵免者(轉學生、新生),請自行登入學生系統,點選學分抵免項目,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等資料,並於9月16日(週五)前提出申請,俾憑辦理。
(三)本學期課程加退選時間,學士班為9月5日(週一)至9月8日(週四)下午3時止,研究所(碩士班、碩專班、博士班)至9月12日(週一)下午3時止。
(四)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得自9月13日(週二)至9月19日(週一)辦理課程補選:
1. 所選課程停開,得補加選其他課程以資替代;
2. 應屆畢業生缺修畢業所需課程或學分;
3. 大三生確定在大四要全年實習或參加境外交換者;
4. 當學期所修學分數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者。
(五)請學生自行登入學生系統確認選課結果,確認時間為9月13日(週二)起至10月5日(週三)止。如有錯誤需修正,請於截止日前至教務處辦理。若於截止日前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不得再修改。
(六)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5條規定,學生於開學後一個月內(9月13日至10月5日止)得辦理課程棄選,惟以一科為限。學士班學生請至學生系統辦理,研究生須經導師或指導教授(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相關法規已公告於教務處網頁,請上網查閱。


111-1學期選課作業程序、時間表:
辦理事項 | 日期 | 內容說明 | ||
初選 | 全校新生 (含大學生、碩士、 碩專、博士生) |
8月29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日(四)下午3點止 |
1. 請學生依各選課階段自行上學生選課系統選課。 2. 每階段選課最後一天下午3點以後,進行課程篩選,課程篩選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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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系)生、復學生 | 8月29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日(四)下午3點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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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英文課程初選 | 選課系統將依測驗結果 自動帶入班別 |
大一新生英語能力測驗日期為8月29日。 | ||
選課結果查詢與 列印課程清單 |
各階段選課截止後 | 請學生自行上網(學生系統)檢閱選課結果,確保選課資料正確。 | ||
開學日 | 9月5日(一) | 正式上課。 | ||
網路加退選 | 大學生 | 9月5日(一)凌晨0點至 9月8日(四)下午3點止 |
1. 課程加退選一律線上作業,恕不接受紙本加退選(除超修學分申請外),請學生逕自選課系統選課。 2. 大學生選課登記時間為4天,每天凌晨0點至下午3點,每天登記並抽籤分發,請每天確認選課結果,共有4次選課機會。 3. 研究生加退選至9月12日下午3點,但假日(9月9日至9月11日)不抽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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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碩士、碩專、博士)、交換及研修生 | 9月5日(一)凌晨0點至 9月12日(一)下午3點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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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選 | 9月13日(二)至 9月19日(一)止 |
符合補選資格之學生,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填寫「課程補選申請表」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補選資格詳見本校「學生選課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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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選 | 9月13日(二)至 10月5日(三)止 |
1. 學士班:請自行至學生系統辦理棄選作業。 2. 研究生:請填寫「課程棄選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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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結果確認 | 9月13日(二)至 10月5日(三)止 |
【學生專區→學生系統→課程→課表】 所有學生均須至學生系統做選課結果確認,截止日未做確認,視同同意教務資訊系統留存之選課記錄,教務處將一併做最後確認,確認後不得再修改。 |
項次 | 辦理事項 | 內容說明 |
1 | 修習學分數 最低限制 |
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第四學年及延畢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1門課。 |
2 | 學程IDP系統 | 1. 請同學自行於佛光課程網確認好欲選科目及課程時段後,至IDP系統進行課程預排,完成後點【確認鍵】,確認後不可再更改。 2. IDP系統【確認鍵】開放時間:6月6日(一)至6月9日(四)。 |
3 | 選課系統 | 1. 系統學分限制:登記上限33學分,系統篩選上限為27學分(研究所依各系所規定辦理),學生課程登記超過33學分,將無法於選課系統再加選課程。 2. 登記課程時允許課程衝堂,請同學務必調整志願序。 3. 每階段選課結束後進行亂數抽籤,選課結果請至學生系統查看。 4. 為防止選課資料遭有心人士竄改,選課密碼若為初始預設密碼(fgu@生日月日),請先至單一簽入系統進行修改密碼作業,否則將無法選課。 5. 個人密碼應妥善保管,並於使用後確實登出系統,以防選課資料遭篡改。 6. 選課專區路徑:佛光大學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選課專區 選課公告、選課時程、選課注意事項、系統操作說明都在這裡。 |
4 | 超修學分申請 |
►申請表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加退選期間填表申請。
申請資格為:
1. 申請台美雙學位者(須經國際處認證)。 2. 學生學期學業名次在該系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者。 |
5 | 校際選課 | 1. 依據「佛光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辦法」辦理。 2. 學生申請校際選課請填妥「校際選課申請單」,於加退選截止日前將正本送至教務處註課組,逾期視同未完成選課手續。 3. 修習他校課程請務必瞭解並遵守開課學校之修課相關規定。 |
6 | 學分抵免 | 1. 111-1學期應於9月16日前完成申請,並以一次為原則。 2. 請自行至學生系統申請並列印,連同成績單正本一併送出申請。 |
7 | 延畢生學分費 計算標準 |
收費標準詳見會計室網頁→學雜費專區→學雜費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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