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 2 學期【舊生】註冊繳費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繳費流程與時程
不寄發紙本繳費單:學生須自行上網至學生專區-列印繳費單
僅復學生及新生(114-2寒轉生)會計室另提供紙本繳費單
註冊認定:舊生只要在期限內繳交註冊費,即視同完成註冊。

二、逾期未繳費之處理(非常重要
退學處分逾期未繳費者,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三、一般在學生
(對象:學士班1-4年級、碩士()1-2年級、博士班1-3年級
(繳費期限:
項  目 說  明
繳費期限 115126() 220()
重要提醒 必須在此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將依校規處以退學。

四、延畢生(長修業年限學生)繳費期限
   
延畢生繳費單共有二張,採取分「兩階段繳費」,說明如下:

(一) 對象:學士班5年級(含)以上、碩士()3年級(含)以上、博士班4年級(含)以上
(二) 繳費期限: 
   
階段 繳費時程 繳費項目與說明
第一階段 1/26 () – 2/20 () 1.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
2.專屬提醒(研究生)若您已修完所有學分、僅剩論文待完成,繳交此費用即完成本學期註冊,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繳費。
第二階段 3/6 () – 3/18 () 1.繳交學分費
2.34日加退選截止後的最終修課學分數計算。學生需再次登入學生專區-列印繳費單並繳清,方為完成註冊。
  
※※延畢生學分費收費標準:(詳細收費標準請參閱會計室公告
       
9 學分(含)以下:按學分費標準收費

      10 學分(含)以上:收取全額學雜費
※※課程棄選不退費4/27-5/15辦理「棄選」之科目,依規定仍須收費。

五、減免與貸款助學資訊
減免與貸款:欲申請學雜費減免就學貸款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六、辦理休學
同學如預計114-2學期辦理休學,建議於26()前完成休學程序,如開學後再辦理休學者,則將涉及繳費及退費比例(詳見會計室說明)

七、寒假期間行政辦公資訊
學校寒假期間除星期例假日外,其餘時間本校行政人員皆正常辦公,上班時間僅至下午4:30。另,115212日(星期四)至222日(星期日)為農曆春節全校共同休假日,辦理相關業務請避開上述日期。

八、相關業務諮詢電話
(學務處
1.宿舍申請諮詢,請洽分機11212
2.減免學雜費諮詢、獎助學金、佛光助學金,請洽分機11217
3.就學貸款諮詢,請洽分機11215
4.小藍鵲計畫(弱勢助學金) ,請洽分機11222
(會計室:註冊繳費單申請、註冊費諮詢,請洽分機11723
(教務處:註冊相關諮詢,請洽分機11110~11113(註冊與課務組)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