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4-1學期「16+2彈性教學週」實施說明

114-1學期「16+2 彈性教學週」比照113-2學期方式,並依據本校16+2 彈性教學週實施要點》辦理。

各授課教師如規劃參與「16+2 彈性教學週」,請於教學計畫表中註明相關安排。倘若授課教師基於課程專業度考量,亦可維持原18週上課方式。

相關行事曆重要時程仍維持18週,如期末成績繳交、學位考試申請等,惟16+2週之期中考週訂於第8週、期末考週訂於第16週,授課教師另有規定者,依教師教學計畫表辦理。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