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114-1學期有課程教學獎助生需求的授課老師,於114年6月9日至114年6月29日(星期日)逕行登錄「TA系統」,於「申請課程TA(老師)」項目下提出申請,依據「佛光大學教學獎助生實施暨獎勵辦法」第5條,以必修及40人以上大班為給予TA補助原則。(請留意申請學期是否為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 TA補助以大學部課程的25%為目標。
※「TA系統」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登錄。
114-1學期 TA申請、審核作業流程:
項次 | 內容 | 時間 | 備註 |
1 | 教師申請 | 6/9(一)-6/29(日) |
附件一 ※課程初選6/9-6/12 |
2 | 開課單位收件/審核 | 6/30(一)-7/16(三) | 附件二 |
3 | 學院排序/審核 | 7/17(四)-8/3(日) | 附件三 |
4 | 學生應徵 | 8/4(一)-8/31(日) | 附件四 |
5 | 審核TA資格 |
a.授課老師:9/1(一)-9/11(四) b.教務處:9/12(五) |
附件五 |
教務處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敬上
韓鳴展 分機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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