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114-1學期TA、CA、研究生獎學金之分配結果公告及TA申請、審核時程

各位老師、秘書,您好:

一、依據114年6月12日(四)「113學年度第二次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委員會會議」決議,114-1學期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補助資訊如會議紀錄(下載),內容包含各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補助人數、補助行政助理經費總表、教學獎助生課程數。
二、「114-1學期研究生獎學金補助名單」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填寫並繳交「推薦申請表印領清冊」,建議再附上學生的銀行存摺影本、成績排序或會議記錄,以利匯款。
三、自107-2學期起教學助理一律歸類為勞僱型均享有勞健保等相關保障,TA生須進行簽訂契約暨納保作業,完成起聘日起才能計算薪資,薪資及聘用期(勞保期間)無法追溯,為避免影響學生權益,請注意「學生應徵」及「審核TA資格」兩項作業務必準時完成,敬請各位協助,謝謝您。

114-1學期 TA申請、審核作業流程:
項次 內容 時間 備註
1 教師申請 6/9(一)-6/29(日) 附件一
※課程初選6/9-6/12
2 開課單位收件/審核 6/30(一)-7/16(三) 附件二
3 學院排序/審核 7/17(四)-8/3(日) 附件三
4 學生應徵 8/4(一)-8/31(日) 附件四
5 審核TA資格 a.授課老師:9/1(一)-9/11(四)
b.教務處:9/12(五)
附件五
(線上操作方式,請見附件)

以下為開課單位進行排序與推薦作業時,提供參考之事項:
1. 依據「佛光大學教學獎助生實施暨獎勵辦法」第5條,以學士班、必修及大班為給予TA補助原則。
2. 依此次會議決議,各學院獲補助之課程修課人數至少15人(含)以上為原則
3. 學生任用請參考「教學獎助生實施暨獎勵辦法」、「佛光大學助學工讀實施要點」,研究生獎助學金之審查與分配事宜請參考「研究生獎助學金分配辦法」。
4. TA系統請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登錄

教務處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敬上
韓鳴展 分機11124